雷射發明之前,皮膚科的武器相當少因為人體好比萬里長城,藥膏能夠穿透進去的,往往不到塗抹量的5%.就算超音波導入、離子導入,效率提高也很有限。
雷射發明提供一個“隔山打牛”的功能:雷射可以無傷的穿透城牆般的表皮,打擊裡面的標的物:黑色素、血紅素、水、刺青等等。利用這些標的物對不同波長雷射的吸收效率不同,多種雷射被發展出來各司其職。
有Q─switched雷射(Q開關,強調非常短瞬間(幾個nanosecond,釋出大量能量給標的物,熱來不及傳導到周圍就把標的物氣化燒毀。好比用手拉綁在竿子上的繩子,瞬間發力則繩子斷,慢慢增加力量則竿子被拉倒)常見的如Q─switched紅寶石雷射(波長694nm)、Q─switched亞歷山大雷射(755nm)、Q-switched 釹雅各雷射(Nd-YAG,1064nm)用來除斑打擊黑色素。
除毛、血管絲的要求則不同。由於分子量動輒是黑色素的千倍、萬倍,能量必須要更大,而且最好是平穩釋放(平頭波形)而非瞬間突波(surge)所以發展出長脈衝雷射(long pulsed)如亞歷山大雷射(755nm)釹雅各雷射(Nd-YAG,1064nm)染料雷射、二極體雷射(diode)。
回春是新興的雷射用途。所謂回春(rejuvation)原理是當人體組織中血管受損,血管內皮(endotheilum)中層暴露於血液中,會引發一連串凝血、發炎反應,最後新生膠原蛋白,組成彈性纖維、玻尿酸等間質組織(connective tissue),總稱傷口癒合作用(wound healing)
新生組織的特色是:比原來厚度增加、血管分佈多、細胞密度高。就好像九二一地震後新建的社區一定比原來規劃好一樣,等於是某種程度的再生(revitalization).當然如果受傷太嚴重,沒法重建身體就會用膠原蛋白胡亂堆積起來,把這個地方封鎖,形成疤痕(廢墟)。
所以,利用雷射不傷害表皮而對內層做“控制好”的傷害,能量大到足以刺激啟動傷口癒合作用但又不會形成疤痕,就可以達到“都市更新”的作用。使皮膚更緊實、有彈性、變厚、血液供應更好,總之,就是變年輕!
不只是雷射,果酸換膚、光波拉皮、電波拉皮用的都是同一套原理─不傷害表皮,深入內部的“控制程度”的傷害(或稱刺激),等待1~3個月(如果傷害能量越大,或修復能力越差如老人,修復過程可以長到6~8個月),就可以開心看到變年輕的效果了。
以上描繪的是最理想的狀況。如果應用不當,雷射也會有後遺症的。
最常見的就是“不傷害表皮”的保護不足,小則反黑(表皮黑色素增加)大會起水泡、破皮、甚至燒傷(burn).通常剛曬完太陽,如出國旅行水上活動等,黑色素活力正旺;或原來就很容易曬黑,特別是有原住民、東南亞、印度甚至非洲血統的人;或施打部位剛剛受過傷(如去角質、擦傷、淤傷、割傷、手術等等)都很容易反黑。
其次是“控制傷害”的功力不夠,傷害過了頭,局部變成纖維硬化;或刺激不足,沒有明顯效果。
只要醫師夠細心、該問的都有問、該做到的不偷工減料、經驗夠、判斷正確,這些都是可以避免,不會發生的。成功雷射、光波拉皮、電波拉皮的滿意度一般在9成以上。